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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二代出国旅游躲过绑架

上品旅游 2011年07月22日 16:46

富二代出国旅游躲过绑架 男子谋划绑架 未果被判三年

   井某等人多次预谋绑架有钱老板的儿子,以此勒索钱财,所幸被害人出国旅游,才躲过一劫。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井某因绑架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多次预谋绑架富二代
  50岁的井某曾因容留他人吸毒、寻衅滋事,被判处刑罚。2009年6月,井某被释放,但他不思悔改,再次犯罪——伙同他人预谋绑架作案。
  据北京市一分检指控,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间,被告人井某伙同石某、王某、李玉山(均另案处理)等人,多次预谋绑架、杀害张非(化名),以便向其家人勒索钱财。在作案中,井某提供了被害人张非的有关线索,他还带领石某等人对被害人进行指认。
  在庭审中,被告人井某表示“我认罪”。井某回忆说,事发前,因为没有工作,他和石某、王某、李玉山在饭桌上商量如何弄到钱,石某提议说“绑个有钱人”。他提议说,张老板从1999年开始在村里种树苗,张家靠着卖树苗挣了很多钱,张家人至少有四辆车,还经常出国玩。石某决定就绑架张老板的儿子张非。
  由于井某认识张老板及其儿子张非,他本人不愿意露面。2009年下半年,张家为儿子张非办婚礼,婚礼来了上百人。其中有部分来客,张非本人也不认识。井某带着石某等人,赶到婚礼现场,指认被害人张非。石某供述说,他在张非的婚礼上,见到被害人张非本人,张非个头挺高,戴着一副平光镜。为了摸清张非的生活规律,井某事先还带着石某赶到张非居住的公寓楼,他们看到张非开的广本轿车停在楼下。
  未果仍构成绑架罪
  井某等人商定了如何分工,井某与石某负责盯着张非行踪。后来,同伙李玉山提出:“我们绑了人,不管能不能要到钱,都要撕票。”“我很害怕,就没有同意。”井某说,他还劝李玉山说,他们与张非无冤无仇,不能杀人。为此,井某没有再参与绑架作案。
  去年5月,石某听说同伙李玉山被抓了,他打算绑了张非弄点钱花,再逃之夭夭。于是,石某再次来到张非居住的公寓附近,在公寓对面盯了张非半天,但是没有看到张非出现。原来,被害人张非在婚后先是出国旅游,后来又陪着妻子去了安徽,一直没在北京,才躲过一劫。
  警方将涉及多起命案的李玉山抓获,李玉山揭发检举了同伙井某、石某等人。警方在本市一家大排档将井某等人抓获。法院认为,井某构成绑架罪,但属于犯罪预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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