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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挂靠某旅游公司经营 旅客受伤找谁担责

上品旅游 2011年08月03日 11:13

    来电显示:日前,我随旅游团外出旅游,旅行社司机违章超车出了交通事故,造成几名旅客受伤。我胳膊骨折,花了不少医药费,但旅行社只给了我一点所谓的“慰问金”。我要求该旅行社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对方称他们是挂靠在某旅游公司名下的,本身没有旅游经营资质,拒绝赔偿。请问我该找谁索赔?徐小姐

    附记: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答复,徐小姐可以要求无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和被挂靠的旅游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明确规定,旅游经营者准许他人挂靠其名下从事旅游业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旅游业经营许可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证让具有相应资质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的经营主体进入市场。挂靠行为规避了此项制度,使得不具有相应经营条件的主体进入旅游市场,扰乱了管理秩序。因此,被挂靠者应与挂靠者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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