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外国际旅行社,专注于企业包团旅游、拓展培训!

国内旅游合同范本“越细越好”

上品旅游 2011年10月09日 11:49

国内旅游合同范本“越细越好”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不少市民计划跟团出游。9月26日,记者从岛城法院获悉,各类旅游纠纷案逐年增长。市北法院法官提醒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阅读相应条款,合同约定得越细越好。

纪先生是某银行职员,去年五一单位组织到黄山旅游,与青岛一家旅游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该公司又委托黄山一家旅游公司承接该服务。在一次乘坐旅游大巴时,因道路颠簸,导致纪先生从座位上颠下腰椎受伤。事后 ,纪先生将青岛以及黄山的两家旅游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各项赔偿共计12万余元。

青岛这家旅游公司表示,他们委托黄山的旅游公司提供的服务,他们不存在过错;黄山的这家旅游公司则表示,纪先生所在单位并非与自己签订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纪先生与青岛的旅游公司之间构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这两家旅游公司之间构成有偿委托合同关系。纪先生参团,两家旅游公司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最终,判决两家旅游公司连带赔偿纪先生4万余元。http://www.tootour.com/
 

(文章来源于网络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旅游攻略